高考之后,针对大学生的就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政策性岗位招录
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等政策性岗位招录工作加快完成。
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服务项目。
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对小微企业招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特定群体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
就业指导和服务
建立就业信息平台,提供就业信息发布、职业规划指导和创业培训等服务。
创业支持
提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招用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临时生活补贴、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等。
社会保障政策
为大学生提供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社会保障。
就业见习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可参加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符合条件的见习单位可按规定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对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就业创业生活补贴
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取得营业执照满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保1年以上,给予每人每年1500-6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企业补贴
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应届高校毕业生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公共就业政策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可持相关证件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公共就业服务。
这些政策旨在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提供多样化的就业支持和服务,帮助毕业生顺利融入社会。建议毕业生关注当地的具体政策,积极申请相关补贴和优惠,以提高就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