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外就业补贴金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旨在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该补贴金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领取,各地就业补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对于西藏自治区的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补贴金的具体政策如下:
西藏籍高校毕业生
一次性安家补贴:8000元。
一次性路费补贴:2000元。
每月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按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时间不超过5年。
探亲路费补贴:每人每年6000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非西藏籍高校毕业生
一次性路费补贴:1500元。
每月生活补贴:500元,补贴期限1年。
拉萨籍高校毕业生
住房补贴:按月给予,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就业的按1500元/月补贴,其他城市就业的按1000元/月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5年。
一次性稳定就业奖励:连续就业满3年的,一次性给予15000元。
见习补贴:按西藏自治区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按月给予,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创业启动资金:50000元一次性支持。
场租水电补贴: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每年可申请不超过20000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职业介绍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推介一名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到区外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这些补贴措施旨在减轻高校毕业生在区外就业后的生活压力,促进人才的流动与稳定,并鼓励西藏籍青年前往内地寻求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也吸引其他地区人才共享西藏的美丽与资源。
建议:
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可以积极了解并申请相关补贴,以减轻经济负担并促进职业发展。
非西藏籍高校毕业生也可以关注当地政策,看是否有适用于自己的补贴项目。
对于在区外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充分利用拉萨市提供的创业扶持政策和资金,以降低创业门槛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