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灵活就业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户籍要求
拥有太仓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直接参保。
非太仓市户籍人员,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以上,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本市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参保。
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但符合本市后延缴费条件的参保人员也可以参保。
年龄要求
灵活就业人员需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就业状态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本省城乡居民也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社保要求
需要在城镇就业,并且有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如自主创业、自由任职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需要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规定的期限提交登记申请,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离职证明等相关资料。
其他条件
对于本市户籍的低保人员,实行全额缴费,市人社部门将与民政部门核对人员信息,对符合灵活就业政策的低保人员实行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人员,在本市范围内通过特定方式实现灵活就业,并且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低于20小时或连续在个人缴费窗口缴纳职工养老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的,也可以参保。
建议:
具体的灵活就业参保条件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