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就业家庭可以享受一系列的政策补贴和援助措施,具体包括:
一次性求职补贴
针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通过自主创业、组织起来就业或灵活就业的零就业家庭,给予一次性1000元奖励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对安置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零就业家庭成员灵活就业后,个人自愿申报就业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凭相关证明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职业介绍补贴
对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零就业家庭推荐就业,并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给予一次性100元职业介绍补贴。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对零就业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成员参加技能培训的,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零就业家庭子女考入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学习的,每一学年给予1000元补贴。
就业奖励补贴
对安置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20%,同时每安置1人给予一次性1000元奖励补贴。
就业岗位援助
各地就业资金结余部分要重点用于开发新的公益性岗位,实现对零就业家庭就业托底安置。
创业服务援助
对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优先纳入“创业扶持工程”的服务范围,为其提供政策、场地、培训、服务、维权等多方面扶持。
生活援助
将零就业家庭作为社会救济、社会捐助的重点对象,给予生活、就医、子女就学等援助。
“一对一”结对援助
各级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要带头深入零就业家庭,实行结对帮扶,并确保帮扶到底。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多种措施帮助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和创业,改善其生活状况。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补贴和援助,以便充分利用这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