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机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该企业的红利不应该计入企业的收入,而应该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火狐警句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根据税务机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该企业的红利不应该计入企业的收入,而应该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火狐警句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