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就业协议,即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过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该协议主要用于毕业生正式工作时,确认其信息真实可靠,并作为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的重要依据。
双向就业协议的特点包括:
双向选择: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见面相互选择,这种就业方式引入了竞争机制,调动了双方积极性。
法律约束力:
协议签署后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遵守,单位取消协议可要求支付违约金。
明确权利和义务:
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待遇、违约责任等。
三方协议:
就业协议书通常涉及毕业生、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明确三者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综上所述,双向就业协议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权益,确保就业过程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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