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就业补贴是指政府为鼓励和支持特定群体就业而提供的一种经济补助。这些补贴措施旨在减轻外出务工人员的经济负担,提高其就业积极性,并促进地区间的劳务合作和经济发展。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交通就业补贴政策和标准:
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
对象:脱贫劳动力(年满16周岁以上),实现跨省转移就业(含灵活就业)。
标准:不超过500元/人。
申领条件:每年可申领一次。
盟内与盟外务工人员交通补助
盟内务工人员:300元/人/年。
盟外务工人员:500元/人/年。
申领材料:需要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号及开户行行号,并填写承诺书,说明就业地点、就业时间和月务工收入。
企业租车交通补贴
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
对象:制造业企业租用合规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员工返乡返岗。
标准:按企业租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其中1月10日-2月10日每班次最高补贴5000元,其余时间段每班次最高补贴3000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新员工交通补贴
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
对象:省外新员工到制造业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
标准: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500元/人。
稳岗补贴
对象:所有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
标准:500元/人/年。
一次性交通补助
对象:跨省务工时间累计达到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
标准:300元/人。
毕业生交通补贴
对象:在南宁市依法登记注册或属于有效期限内的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单位就业,并与就业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的毕业生。
标准:区外高校每人1000元,市外区内高校每人500元。
这些补贴措施的具体标准和申领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和具体政策要求,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企业,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