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就业要求”这个表述可能指的是 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具体来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劳动合同期满:
当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单位不选择续签合同时,劳动者会面临失业。
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例如辞职。
其他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
例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
当劳动者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例如主动辞职,通常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因此,“终止就业要求”在失业保险的语境下,主要是指非因劳动者本人意愿导致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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